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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會員理事會監事會委員會秘書處
法規及調解仲裁委員會
負責工作
一、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法規,進行法規之研討並提出建議與推行。
二、擬定會員自律公約以供會員參考。
三、同業申請入會之審查,由秘書處通報新入會名單,並由委員會報請理事會通過。
四、於委員會運作過程中,提出有關旅遊事業應興應革之建議。
五、對於促進觀光旅遊事業發展之建議,配合各委員會執行之。
六、檢舉不實廣告並報請觀光局提出糾舉,以保障會員共同利益。
七、會員與消費者旅遊糾紛歸中華民國品質保障協會調解;會員與同業間旅遊糾紛由本委員會調解;調解未盡周詳處,委由本委員會聘請之法律顧問調處之。
八、會員自律公約執行之糾察與建議事項。
九、會員間營業上弊害之矯正及爭執調處事項。
十、其他有關理事會臨時交辦事項。
屆數
目前無該委員會名單
桃園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45號17樓 TEL:(03)3313111 FAX:(03)33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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