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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201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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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旅行業辦理復興航空加班機與包機旅遊行程之旅客行前解約退費處理原則規定
消費者欲取消復興航空加班機與包機行程者-自即日起自2/16止,可至原購買旅行社辦理退費,旅行業針對機票退費不收手續費,但其餘費用仍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7條規定計算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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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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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45號17樓 TEL:(03)3313111 FAX:(03)33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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