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佈日期 :2007-01-29 | 
                 
                
				
                	| 內容 : | 
              	 
              	
              	
                	主旨: 
 請旅行社於辦理春節期間臺灣、離島地區航線正班機及加班機訂位作業時,須於特定日期及時段內以電話統一訂位。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6年1月11日「96年春節期間臺灣、離島地區航線正班機及加班機訂位作業」會議結論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96年1月19日空運管字第09600020833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因考量離島航線缺乏替代運具且海運運輸時間較長,歷年春節疏運計畫均以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航線為疏運重點,並將班機訂位作業納入管制,即旅客或旅行業者均須於規定之日期及時段內以電話統一訂位,以求訂位之公平性。 
 
 
 三、本(96)年該等航線正班機係於96年1月2日至4日、加班機係於96年1月31日18時至20時統一開放以電話訂位(每通電話至多訂來回各4個機位),統一訂位時間內不受理其他訂位管道之訂位,統一訂位時間結束後,即恢復一般訂位機制。 
 
 
 四、為使春節疏運計畫順利完成,請會員旅行社於本年及爾後辦理春節期間臺灣、離島地區航線正班機及加班機訂位作業時,均須依規定確實辦理。 | 
              	 
            | 
         
      | 
   
  
    | 
       | 
   
  
     | 
   
 
		
		  
  
    | 
   |  
  
    | 
      
     | 
   
  
    | 
       
        
          桃園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 
   
  
    |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45號17樓 TEL:(03)3313111 FAX:(03)3391218
         
       
     |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網站由
         先啟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製作
        
     | 
   
 
 | 
               
             
           |   |